北京时间12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
自2018年起,对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由目前每卡每年不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持本人名下银行卡合计每年不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境外每年提现金额不超过10万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约合19322加币)。同时,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此前根据外汇局2015年9月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钞的规定为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通知》还显示,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此外,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根据这一新规定,外管局将提供每日不得使用银行卡境外取款个人名单,各银行必须在当天下午5时前对当事人实施限制。
2018年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从1月1日起开始累计计算。
采用延时控制手段
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将个人境外取现年度额度设为10万元人民币,是因为根据统计,2016年有81%的境内银行卡的境外提现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以下。
所以,将境外提现每人年度额度设定为10万元人民币,既可以满足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的需求,也可以抑制少数违法违规人员大额提取现金。
考虑到实时控制会增加交易响应时间从而影响用卡体验,《通知》出台后,个人如果出现超过年度额度提取现金的情况,外汇管理局将对此采用延时控制手段。
该负责人称,年度额度由外汇局汇总各家发卡金融机构数据计算并通过发卡金融机构实施控制。
因此,个人在境外提取现金时应合理规划,避免出现超过年度额度提取现金的情况。
恶意提现者,除境外提现将被暂停两年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外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持卡人可向发卡金融机构,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外汇管理局分支局查询境外提取现金明细,以及是否已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
不影响个人境外消费
据悉,来自外管局的监测,一些个人持大量银行卡在境外大额提取现金,远超正常消费支付需要,涉嫌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 出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考虑。
国际监管经验显示,大额现金交易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为此,全球普遍加强大额现金管理。
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不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
《通知》主要是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变银行卡外汇管理基本框架和个人用汇政策。
大额提现有风险隐患
数据显示,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消费已达到1040亿美元。
但近年来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仍保持一定规模,且有部分个人存在大额提现情况,存在风险隐患。
在非现金支付日益普及和便利、全球普遍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况下,境外大额提现并不正常,涉嫌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在外汇局综合司7月的外汇违规案例通报中,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陈某等4人以本人及亲戚朋友名义,办理100多张银行卡,在澳门提取港元现钞,再私下卖给当地商户或赌场,涉及金额4.76亿元人民币。
随后,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决陈某等4人被判有期徒刑3至5年,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
外汇监管政策趋严
事实上,今年以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外汇监管政策: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查得越来越严。比如说:
1、个人出境最多可携带2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5000美元的外币,或者等值外币;
2、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境内发卡金融机构需向外汇局报送交易信息;
3、包括跨境转账在内,个人现金交易超过5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等值)需要报告,个人银行跨境转账超过2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可能成为被怀疑对象;
4、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工具换汇,也是受到限制的,超出5万人民币,跨境汇款照样得申报;
5、分拆逃汇将被重罚;
6、若查出虚假申报,将限制或禁止购汇,且记入信用记录。
移动支付限额
此外,不管是对于海外的华人还是国内的华人来说,2018年将实施的一条新规都至关重要,那就是第三方支付要被限额了。
出门不带现金,手机移动支付成为大家最新的消费习惯,这也被外媒称作中国的新四大发明之一。
但是,移动支付的普及和大家的安全意识不对等,这让移动支付存在这一定的风险。
最近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对第三方支付,支付宝、微信等应用扫码付款,从配套印发相关技术规范,从额度、风险防范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管理。
扫码支付将根据风险等价划分支付额度,使用静态码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500元。
新规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文转载自加拿大中文报(cadaily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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